《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于什么时间?我国1993年制定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建立了公务员制度。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于什么时间?
我国1993年制定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建立了公务员制度。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而根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繁:國》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繁:擔》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
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人核发直播吧[繁:發]<1994>4号)
现将《国家公务员考核暂《繁体:暫》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4年(练:nián)3月8日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拼音:guī)定
第一(读:yī)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繁:績》,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pinyin:xíng》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核国家公务员要坚持(读:chí)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繁:與》定期相结合。
第二章 考核内[繁:內]容和标准
第三条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读:diǎn)考核(hé)工(pinyin:gōng)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pinyin:xiǎng》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练:de]表现。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的贡(繁:貢)献。
第四条 考核标准以国家公【读:gōng】务员【练:yuán】的职位职(繁体:職)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第五【练:wǔ】条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繁体:稱)职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pinyin:shì]: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练:hé》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繁:製)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拼音:xīn)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shú》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练:gōng】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yīng)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练:zhòng》失误。
第六条 国家公(拼音:gōng)务员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pinyin:bù]门国家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内,最多【pinyin:duō】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三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练:xù》
第七条 对(繁:對)国家公务员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防止繁琐。
第八bā 条 考核国家公务员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必要时,部门负责人可以授权同级副职【繁体:職】负责考核。
第九条 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hé)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人如实填写工作记录《繁:錄》;年度考核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拼音:jìn)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十条 年度dù 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澳门金沙考核人个人(rén)总结。
(二)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练:píng)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繁体:寫]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委员(yuán)会或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四)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拼音:cì}。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读:shì》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担任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司局[繁:侷]级以上领导职务和(读:h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第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委员会(huì)或考核小组申请[繁:請]复核,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国家公务员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pinyin:shǐ]用
第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繁:優)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职、晋级和【练:hé】普升工资的资格,并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国家公务[繁:務]员连《繁体:連》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pinyin:huò》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
(二)国家公务员在现(繁:現)任职务任(rèn)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拼音:nián}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三)依据年度考核《繁体:覈》结果按本规定晋(jìn)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从考核年度的下一年一月份(读:fèn)开始执行。
(四)国家公务员《繁: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其本年《pinyin:nián》度十二月份fèn 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月的奖金。
(五)国家公务(繁:務)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shàng 等次的,具有晋升职(繁:職)务的资格。
第十三《pinyin:sān》条 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繁: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pinyin:yǐ)降职。降职决定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繁体:對)应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执行相对应的级别工资(拼音:zī)。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pinyin:àn】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工(pinyin:gōng)作结(繁:結)束后,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繁体:檔》案。
第五章 考核《繁体:覈》机构
第十五《读:wǔ》条 国家行政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繁体:責]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 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由部门负责人、本部门人事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国家澳门巴黎人公务员代表组成。国家公务员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总人《rén》数的三分之一。
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的日常事务由本部门的人事shì 机构承担。
第十七条澳门伦敦人 考核委《pinyin:wěi》员会或考核小组的职责是:
(一《练:yī澳门银河》)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拼音:běn》部门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pinyin:shěn】核主管领导人写出的考核评语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读:hé)国家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十八条 各部门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人员、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shì}地进行【练:xíng】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fù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拼音:jiě】释。
第二十条 本(pinyin:běn)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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