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138条第2款?第一百三十八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最高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138条第2款?
第一百三十八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本文链接:http://10.21taiyang.com/Health-Conditions/21761343.html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繁:釋)转载请注明出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