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户口迁入要求?苏 州 市 户 籍 准 入 登 记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中国苏州 www.suzhou.gov.cn苏府〔2003〕6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工业园区户口迁入要求?
苏 州 市 户 籍 准 入 登 记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中(zhōng)国苏州 www.suzhou.gov.cn
皇冠体育苏府〔2003〕67号[繁:號]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zhōu开云体育}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苏[繁体:蘇]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zàn]行办法》已{拼音:yǐ}经2003年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澳门永利政(读:zhèng)府
二(pin世界杯yin:èr)○○三年四月三十日
苏州市户籍准直播吧入登记暂行办[bàn]法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拼音:zhōu}经济和《读:hé》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政[zhèng]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èr}条 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凡居民在我市登记的户口,统(繁体:統)称为(wèi)“居民户口”。
第三条 在本市申请户口迁移实行条件准入制。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基本条件的人员,要求将户口从外市迁入本市市区和县级市或从本市县级市迁往市区的,经有关部门受理,符合本办法的准予迁入。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
在本市市区或《练:huò》县级市范围内申(shēn)请迁移的,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准入登记制度。
第四《读:sì》条 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凡新出生的本市农民子女统(繁体:統)一按城镇居民登记(繁体:記)。
本文链接:http://10.21taiyang.com/Home-FurnishingsHome/16475289.html
苏州(读:zhōu)市工业园区户口转载请注明出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