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图书馆借书规则?东莞图书馆借书规则如下:外借处借书规则一、验证入库,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二、请按规定正确使用代书板,阅览图书每次限取一册。三、每证最多可借图书三册,且所借图书总金额以不超过押金为限
东莞图书馆借书规则?
东莞图书馆借书规则如下:外借处借书亚博体育规则《繁:則》
一、验证入库,借书证【练:zhèng】只限本人使用。
二、请按规定正确使用代书板,阅览图书每次限取一册(cè)。
三、每证最多可借图书三册,且所借图书总金额以不超过押金为{练:wèi}限。
四、借书{pinyin:shū}期限为30天,超期每天须交滞纳金一角。
五、到期如需续期者,可电话续借或携带借书证到借阅处办理续(繁体:續)借手续[繁体:續],每本书只可续借一次。(续借电话:社科2119711、自科2119709)
六、图书进行外借登记後,请核对登记《繁:記》情况并查看图书有无破损、缺页、涂污,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由工作人员作技术(繁:術)处理。图书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携出书库。
七、爱护书刊,请勿在图书上折页、勾画、圈点、撕【读:sī】割,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等情况,澳门威尼斯人按 《东莞市图书馆读者损坏、遗失书刊情况赔偿的规定》处理。
八、请将携带物品交读者存包处保管极速赛车/北京赛车,不得将挂包(拼音:bāo)、食品、饮料、书籍等物品带入书库。
九、请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吸烟、随地吐痰(练:tán)、乱抛垃圾。
十、请家长勿[pinyin:wù]带小孩入书库,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借阅图书。
报刊阅《繁体:閱》览室阅览规则
一、 开(繁体:開)架报刊,可(pinyin:kě)自由取阅,每次限一份(册),看完後请自觉放回原处。
二、 需要咨询、查找{读:zhǎo}过期报刊(pinyin:kān)信息,请与工作人员联系(繁:係)并先填写咨询登记表。
三、 不得携带包裹、食品、书报等入【练:rù】室,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练:bǎo)管,如有遗失本室概不负责。
四、 请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喧哗、吸【pinyin:xī】烟和随地吐痰。
五、 请爱护公物,严禁剪割、涂污、损坏报刊资料,如有发[fā]现《繁:現》,视情节轻重酌情赔偿;如有盗窃行为者,即{pinyin:jí}取消其借书证或阅览证,并送公安部门处理。
工具书阅览[繁体:覽]室规则
一、本室图书资(繁体:資)料,只供阅览,不得自带书刊入内。
二、闭架的{拼音:de}图书资料,读者凭借书证或有效身份证换取(pinyin:qǔ)阅览牌後由工作人员协助取阅;开架的图书,读者阅後请放在书车上由工作人员统一归架。
三、查阅古籍线装书者,要凭单(繁体:單)位证澳门金沙明并说明内容和用途。
四、读者查找资料如有困难,欢迎向工(读:gōng)作人员咨询。
五、读者查阅资(繁:娱乐城資)料後,请登记《查阅图书资料登记表》。
六、请爱护图书,保持安静,注意卫[wèi]生。
电子阅览室读《繁:讀》者守则
一、凭本人#30"电子阅览证#30"入室。无证读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繁体:牠》有效证件,并交押金50元方可上机。单人单[繁体:單]机,对号入座。
二、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中小学生及18岁以下(pinyin:xià)的未成年人恕不接待。
三、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利益[yì]、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繁:穢]色情等信息;不得玩电脑游戏。
四、不得在本室电脑上使用自带的磁盤、光【练:guāng】碟。
五、不得携带挂包(bāo)、食品、饮料、书籍入内,所带物品可【读:kě】交读者存【练:cún】包处保管。
六、要爱护室内设施。如有损坏,按设[繁体:設]备的原价赔偿。
七、每次上机时间不能超过两小时,有空闲机时上机时间可适当[繁:當]延长。
八、要保{读:bǎo}持环境清静、卫生。
自 修 室 规(guī) 则
一、读者衣著应整洁,大方。穿内衣、背心、拖(tuō)鞋或赤脚者谢绝入内。
二、不得在室内[繁:內]追逐、嬉戏、睡觉。
三、手机和传(繁体:傳)呼机须调至振动功能,来电请{pinyin:qǐng}到室外接听,不得【pinyin:dé】高声说话,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四、室内(繁体:內)禁止吸烟与乱抛纸屑、杂物。
五、不得以《pinyin:yǐ》个人物品占据阅览座位。
读者损坏、遗失书刊赔偿的【练:de】规定
一、读者办理借阅我馆书刊(pinyin:kān)资料手续时,须当面检查原书。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shí]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二、书刊封面、封底被污损,不影响正文的图(繁体:圖)书按原价10%赔款。
三、书刊正【拼音:zhèng】文被污损(sǔn)较少的按书刊原价20%赔款,污损较严重的按书刊原价30%-50%赔款,严重污损的按书刊原价赔【练:péi】款。
四、书刊丢[diū]失,可赔偿[繁体:償]原书刊;不能赔偿原书刊的,按原价3-5倍赔款;在赔款手续办理两个月内{pinyin:nèi}若归还原书刊,可凭收据退款。
五、珍贵书刊、绝{繁体:絕}版书刊污损、丢失,视书刊价值另行决定赔偿数额。
六、对有意破坏书刊(如裁割、撕裂等)者,除(pinyin:chú)按书刊污损赔偿外{读:wài},并【pinyin:bìng】交送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七、对偷盗书刊者,除收回原书外,并交送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八、读者损坏的书刊经办理赔款後,一{yī}律收归我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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