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一回的第二十四回的读后感?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感受:甄士隐前日对雨村有“诳驾”之罪,待客既散,知他自便,也不去再邀。及至中秋节,士隐家宴毕,另具一席于书房,步行到雨村住处相邀
红楼梦第一回的第二十四回的读后感?
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感受:甄士隐前日对雨村有“诳驾”之罪,待客既散,知他自便,也不去再邀。及至中秋节,士隐家宴毕,另具一席于书房,步行到雨村住处相邀。前日不邀,是不生分,中秋再邀,一可谢前罪,二为旅居僧房的雨村解愁,雨村听了,也不推辞。由此可见两家关系融洽,士隐也很会做人。待人接物,显微见著喝酒间,雨村提出了盘缠之事,士隐:“何不早言……”,雨村吟诵诗词,博得士隐赏识,趁士隐欢心之时提钱的事,容易成功。送礼的人,也等到别人有求之意才送,便送到点子上了。果然,雨村得了钱,不管黄道黑道之日,天没亮就出发了。雨村与娇杏一见钟情,是本书的第一对男女相遇,一个是“虽无十分姿色,却亦动人之处”,一个是“腰圆背厚,面阔口方,剑眉星眼……非久困之人。”情场首现二人,是世间常见的类型,算是书的后面才子佳人的引子吧
士隐投奔丈人[拼音:rén],在世俗来说,世界杯应算是没出息吧?偏这丈人还“半哄半赚”女婿的钱!这就叫“投人不着”。
《红楼梦》第二十四回宝玉非礼鸳鸯时,为什么会完全不顾袭人在一旁的感受?
谢谢邀请!《红楼梦》第二十四回,关于宝玉和鸳鸯这一段是这样写的:宝玉便把脸凑他(鸳鸯)脖项上,闻那香油气,不住用手摩挲,其白腻不在《读:zài》袭人之下,便猴上身(shēn)去涎眼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罢。”一面说着,一面扭股糖似的粘在身上。
宝玉这是对鸳鸯的非礼吗?我不这么认为。宝玉平时哪姐姐妹妹们在一起习惯了,亚博体育早已养成了一些在别人看起来非常奇怪的习惯。所以后来王夫人把晴雯赶走以后,跟贾母说起宝玉《拼音:yù》的事,贾母疑惑地说“莫非是女孩子投的胎”,此话既有为宝玉辩解的意思,也基本上是一句大实话。
其实在第二十一回里,我们也看到吃胭脂的事。史湘去进了贾府,跟(gēn)黛玉住一起,一大早宝玉就从自己房里到了黛玉房里,还央求湘云帮他编辫子,看到了胭脂,就忍不住要澳门新葡京往嘴里送,原文是这样的:因镜台两边俱是妆奁等物,顺手拿起来赏玩,不觉又顺手拈了胭脂,意欲要往口边送,因又怕史湘云说。正犹豫间,湘云果在身后看见,一手掠着辫子,便伸手来“拍”的一下,从手中将胭脂打落,说道:“这不长进的毛病儿,多早晚才改过!”
可见,从小跟{pinyin:gēn}宝玉一起生活的史湘云,太了解宝玉的习性了。她不惊讶于宝玉的怪《拼音:guài》癖,而是问他《读:tā》什么时候能够改过来,这里“多早晚”是南京方言里常说的话。
如果我们说在贾宝玉的身{练:shēn}上多多少少投射了作者的影子,或许也是作者在(zài)后来写此书时对自己过往那种偏僻乖张个性的一种反省,里(繁:裏)面还捎带着自责。
所以,作者写宝玉的判词用《西江月》二首表现得淋漓尽致:“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guāi}张,那管世人诽谤!”和“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澳门博彩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
他曾经就是那个愚玩痴劣的不肖儿,生来只为吃喝玩乐,没啥用处澳门新葡京,大家都不要像他学习。人到中年,一事无成不说,可能还没有一傍身之技,自己生活都难以为继,更不能养育妻儿,心头的苦闷和抑郁可想而知。而当初当着袭人面的举动,那又算得了啥,说到底,袭人在宝玉的眼里就是一个(繁体:個)丫头而已,他根本不必在乎嘛。如果真在乎,袭人如何会挨那一记窝心脚?最后又为何被赶走?
想多了(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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