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怎么写?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怎么写?
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繁:應]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繁:動)。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读:hé)环境卫(繁体:衛)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拼音:pǐn)经营的人员(繁:員)应当(dāng)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繁体:識》进行查(pinyin:chá)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繁:標》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读:shí》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繁体:檢)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pinyin:pǐn)质量合格{pinyin:gé}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读:bào)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huí】、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经检{练:jiǎn}测合格后才能上【读:shàng】市{pinyin:shì}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繁体:時)做好清柜、下(拼音:xià)架、销毁、结(繁:結)算、建档等事宜。
食品进货查验制[繁:製]度
一、为保障人民(pinyin:mín)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繁:營)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练:fǎ]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zūn]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练:chù},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nǎi 制(繁:製)品, 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澳门银河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繁体:貨》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pinyin:xū}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作出规定。
五、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繁:對],内容包括:
#28一#29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繁:稱】,生产厂名和厂址;
#28二#29商标、性能、用yòng 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28三#29根据商品的特【练:tè】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pinyin:de】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28四#29限期使用商品的《练:de》生产日期、安全《读:quán》使(练:shǐ)用期#28保质期、保存期#29和失效日期;
#28五#29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练:fǎ]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繁:檢》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繁体:銷》售。
澳门威尼斯人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繁:處》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yào 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繁:誤]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pinyin:shì]销售,并登记检测结(繁体:結)果存《练:cún》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繁:經)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繁:隨]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繁:檢)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读:duì)查验不合格和(pinyin:hé)无合法来(繁体:來)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读:dù】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pǐn]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pinyin:jiàn)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练:fǎ)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èr}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拼音:yuán)渠道合法【读:fǎ】、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yì 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读:zhào】、生产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繁体:條)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繁体:證]: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pinyin:míng);
2.检验(检疫)证{练:zhèng}明;
3.销(繁体:銷)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练:hé》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繁:認)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繁体:證)。
第五条 下列食品{pinyin:pǐn}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pinyin:yuán}证明;
2.牲(shēng)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繁:製]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pinyin:huò}票据。
第六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读:shí》品,可凭以上称号(拼音:hào)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练:shí]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繁:議]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bā)条 对索取的票证{练:zhèng}要建立档案(àn),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练:pǐn)退市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流通《pinyin:tōng》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安ān 全,根据、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练:èr}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国境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拼音:gé]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gōng)货方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suǒ》称不合格食品是指经(繁体:經)检测不符合《繁体:閤》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
下列食(pinyin:shí)品属于不合格食品:
(一)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shēn}安全标准的(包括: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读:liàng》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读:rù]未经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具备应当具备的{练:de}食用性能的;
(三)不【练:bù】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的;
(四{拼音:sì})不符合开云体育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第四条 下列食品(pinyin:pǐn)应当退出市场:
(一{读:yī})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
(二)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固型(xíng)物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号、质《繁体:質》量等级的;
(三)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特殊营养食(pinyin:shí)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练:qīng}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拼音:hé)适宜人群的;
(四)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pinyin:míng}的原产国的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拼音:jí》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pinyin:míng)称和地址的;
(五)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qī]的;
(六)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pinyin:wū》秽不洁(jié)、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读:jiàn》康有害的;
(七)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不符合食(pinyin:shí)品卫生要求的;
(八)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pinyin:yì}不合格的;
(九)掺杂、掺假,以次充(chōng)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伪造产地,伪(读:wěi)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繁体:標)志等标志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pinyin:chū】售的食品。
第五条 经营者对自查中发现《繁:現》的以及有关行政机关确认的属于本(拼音:běn)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清点已售出的食品,登{pinyin:dēng}记造册,如实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对仅是标示违法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可退回供货方改正;对不能食用的食品,为防止退市的不合格食品二次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工商管理部门应监督销毁不合格食品,不得令其再流入市场;对已经售出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应当采取公告等方式追回,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lǐ》所《读:suǒ》。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在工《pinyin:gōng》作中发现的、上级机关通报的、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或者生产者、销(xiāo)售者自报的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退市食品,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将该商品清除市场(或者:应当及时告知并监督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将该食品退出市场;告知后经营者未采取退市措施的,工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七条 对监督检查和上级机关监测中发现以及其他部门公布应当退出市场的食品,经营者自觉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没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免于处罚;对于在工商部门监督下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没有造成{chéng}后果的,工商部门可以视其情节,依法给予从轻【练:qīng】、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于告知后仍不按照规定采取退市措施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八条 已经被确认为质量不合格食品退市的,需重新入市,必须提供合法检验机构经检验合[繁体:閤]格的《检验报告》或者有效的复制件后方可入市销售,否则发现地工商(pinyin:shāng)部门可以依法封存《拼音:cún》该食品,责令其限期提供《检验报告》;在期限内拒不提供的,工商部门可以视同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理。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查处食品案件情况、流通环节食品退市情况等信息,录入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并通过一定形式[拼音:shì]向社会公布,进行消费警示,提供消费指导;对退《拼音:tuì》市食品及其经营者,适时回访,进行跟踪监督管理。
第十条 严格执行信誉卡制度(dù)。经营者销售食品必须给消费者出具销售信誉卡,并在信誉卡上填 写销售时间、经营者姓名、摊位号、商品相关消息等。消费者遇到消费安全问题,凭信誉卡,消费者和执法部门可(pinyin:kě)从销售追溯到运输、生产环节,实现全程追溯,保证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十一条(繁:條)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检查、存cún 贮、运输制度
食品卫生检查【拼音:chá】制度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读:xíng】食品卫生检查和(读:hé)环境卫(繁:衛)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读:dà}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pinyin:pǐn】卫生安【练:ān】全;
3、规范(繁体:範)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繁:區)、肉菜分{练:fēn}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xiā澳门新葡京n 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读:shí)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mì 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繁:決),并追究责任人的责{练:zé}任。
食品存贮【练:zhù】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繁体:齣]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澳门博彩染源《练:yuán》。
3、库(繁体:庫)房应配(pèi)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chāo}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繁体:驗]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繁:種}、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yīng)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繁体:儲]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qì]、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繁:應]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繁体:齣]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食品运输(shū)制度
1、 运输工具#28包括[练:kuò]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29应符合卫生要【读:yào】求。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pinyin:shī)。
2、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终了(拼音:le),搬运人员应撤离《繁体:離》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3、生鲜食品的运(繁体:運)输,应根据产品的质量(pinyin:liàng)和卫生要求,另行制定办[繁:辦]法,由专门的运输工具进行。
冷{练:lěng}链销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pinyin:liàng)安(读:ān)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繁体:費)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pinyin:tiáo} 进货要采用专用的冷冻设备,使食品在运输途中保证所需冷冻温度,全【练:quán】程冷冻(dòng)运输。
第三(拼音:sān)条 货物到达后,要在最短的时(繁体:時)间内装进专用冷柜,保证食物的冷冻条件不变。
第四条 冷藏冷冻食品要有yǒu 专用冷柜【练:guì】存放,专人看管,及时《繁体:時》查验货物,严格按照食品说明温度存放。
第五条 及时清理冷柜,保证冷柜的清洁,使其(拼音:qí)制冷运转正常。坚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热板清扫,冰箱内蒸发管道结冰超过5毫米要及时除霜。保证冰箱使用(拼音:yòng)安全,开门装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设施。
第六条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建立健全销售登记制度,保证所销售食品账物相符。第五条[繁体: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练:zhī]日rì 起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检[繁:檢]查制度
一(读:yī),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pinyin:jiā)工(gōng)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练:bì]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拼音:sān》,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繁体:員》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30"五病#30"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pinyin:cóng}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练:xiāo]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jiē】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练:chá]到以下(xià)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读:dù】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pinyin:rén]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未取得[练:dé]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pinyin:nián】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繁:證)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否则,不得继续从《繁体:從》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读:xìng)肺结核、化脓性或(练:huò)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要求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zhǎng)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hé 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五、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对德、能、勤、纪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繁体:綜]合考核成绩[繁:績]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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